毛贼偷狗 误撞死人被判刑
安溪上千村民 围堵盗狗贼”追踪
1月4日 泉州中级法院
一伙窃贼进村偷鸡摸狗,遭上千村民围追堵截。惊慌之下,他们竟驾车冲撞拦路村民,造成一死一重伤。去年元月,发生在安溪虎邱镇少卿村的惊险一幕,至今许多人还记忆犹新。
昨日,泉州中级法院近日对此案一审宣判,以抢劫罪、盗窃罪数罪并罚,驾车撞人的漳州人黄某被处以死刑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重庆人傅某被处以5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4000元。
据悉,驾车撞人的漳州人黄某,今年才22岁;第二被告人、重庆人傅某,现年26岁。
去年1月13日凌晨4时许,黄、傅两人伙同张某、江某(均另案处理)驾驶微型面包车,来到安溪官桥镇、虎邱镇,沿途盗窃家养狗。当天上午8时许,他们在虎邱镇福井村盗狗时,被群众发现,随后驾车往少卿村方向逃窜。一路上,两村村民自发组织设卡拦截抓捕,黄某驾车快速冲过村民用石块设置的路障。为了逃脱追赶,黄某快速冲关,将横在路面上的棕树树干碾断并撞飞,不幸砸中站在路边拦截车辆的村民王某,致使王某右脚踝关节当场被砸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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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,黄某驾车继续狂奔,51岁的女村民林某见状,冲到路中挥动双手想拦车。岂料,黄某依然没有减速。瞬间,林某被撞倒在车头底部,身体还被拖出近10米远,直到车撞到路内侧斜坡的石壁后才停下,林某当场被撞死。见状,黄某等人才弃车而逃,最后被群众先后抓获。
案件发生后,在黄某等人驾乘的面包车上,警方扣押了当天被盗的农户家狗7只、鸭2只,价值1767元。经法医鉴定,林某系车辆撞击肋骨多处多发性骨折,胸腔大量积血,左肺挫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。另外,王某的伤情已达重伤。
事后,法院还查明,就在案发前两天,黄某、傅某伙同他人3次驾驶微型面包车,采用自制铁套,到安溪官桥、虎邱镇、西坪镇等地,沿路窃取农户家狗约14只,价值约2240元。
去年10月,泉州市检察院认为,黄、傅二人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,将二人起诉至法院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检方指控的罪名不当,应该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定罪。理由是:黄、傅二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伙盗窃他人财物时被当场发现,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,致一死一重伤,其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。而案件审理期间,死伤者的家属提出了31万多元的民事索赔,法院最后判决,黄、傅二人应共同赔偿20万余元。(图片来源:摄影部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