猫猫狗狗被侵权 谁来帮它们维权
雪纳瑞
我叫花花,是一只普通的宠物狗。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,妈妈非常疼我。最近,妈妈因为工作原因,把我寄养在一家宠物店。与我一起住在宠物店的有几个狗小姐和猫先生。
和狗小姐、猫先生聊天得知,现在很多人以养宠物为时尚,成为主人的家庭一员。虽然主人对我们很好,但是,一旦我们发生意外或者生病,我们的权益却得不到保护,真让人寒心。
尴尬 狗狗遭遇“医疗事故”无法获赔
狗小姐名叫雪雪,是个非常可爱的萨摩耶。平时,我和她的关系最好了。别看雪雪平时无忧无虑的,但是有时候她却非常忧郁。原来,她有一个伤心的秘密。
雪雪今年2岁,在她1岁多的时候,主人带她去宠物医院,花550块钱做了节育手术。但是,到了发情期,雪雪还是会吼叫,并出现食欲不振、出血等周期性的发情特征。雪雪和主人都觉得奇怪,明明做了绝育手术,为何还会出现发情期特征呢?主人把雪雪带去另一家宠物医院做检查,检查发现,雪雪之前所作的节育手术并不“成功”,医生只割除了雪雪体内一个卵巢,另一个卵巢没有清除干净。
显然,这是一个重大的“医疗事故”。雪雪的主人向宠物医院追究责任,但却遭到对方拒绝,原因是主人无法拿出相关的证据。医生的医疗过失,对雪雪的心理和生理造成巨大的伤害。然而,雪雪和主人却无法追究宠物医院的责任。
小猫被宠物店“害死”无处说理
住在我隔壁的是一个猫先生,他叫Lucky。Lucky是个“已婚”男士,但一场意外却让他成了单身。
2008年5月,Lucky和他漂亮的妻子被主人寄养在一家宠物店里。主人不放心宠物店喂食,便为Lucky夫妇准备了一个星期的猫粮。但是,宠物店为了多赚钱,未按正常的规律给Lucky夫妇喂食,致使Lucky夫妇得了肠胃病。一个星期后,主人回来发现很气愤,马上对Lucky夫妇进行救治。不过最终只有Lucky活了下来,他的妻子因救治无效死亡。
Lucky和主人都非常生气,向寄养的宠物店讨说法,但却被宠物店反咬一口,说宠物店给Lucky治病,主人没有给钱。这是什么歪理?可是,Lucky不会说话,不能揭发宠物店的所作所为。Lucky心想,明明是宠物店的过错,结果却连讨个说法的地方都没有,宠物真是可怜。
其实,当前有些宠物医院给小动物看病不负责任,诊断、治疗出现偏差的现象很常见,甚至有的是把小病看作大病,有的变着法儿敲诈宠物主人,将国产药说成进口药。即使真是进口药,也多是即将到期的。
2
折耳猫
黑心狗贩卖“病狗” 主人只能认栽
一天,我被寄养的宠物店送来了一只小小狗,只有1个多月大。他得了细小病菌,这是我们狗狗最怕的病啦!得上细小病菌的狗狗基本上都会死去。医生对小小狗打了几天针,还给他输液,但是,小小狗还是病逝了。
小小狗的主人非常伤心,他告诉医生,小小狗是在街边的狗贩子那里买的。医生大惊,告诉小小狗的主人,千万不能在街边买狗狗,因为街边的狗狗基本上都有病,一旦狗狗病死后,狗贩子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。
这个小小狗真可怜,医生还告诉我们,现在有的狗贩子把刚出生一个月左右的小狗,冒充三个月的小狗卖掉,这种小狗基本上活不下来。另外,有些狗贩子在贩卖小狗前,给一些患病的宠物狗注射神经性药物,刺激宠物狗脑神经和运动神经系统,使宠物狗“恢复健康”。这样的狗买回家不久就会死去。一旦狗主人再去交涉,狗贩子会以喂养不当而推辞。
主人随意抛弃宠物该否担责?
有时,我看到街上有很多被人抛弃了的流浪狗、流浪猫。一次,我在被寄养的宠物店门口就见到一只流浪的小猫,她总是偷偷地看着我们。猫先生Lucky告诉我,这只小猫是被主人遗弃的。
其实,原本没有流浪狗、流浪猫这类名称,这都是人类取的名。主人遗弃小动物,完全无视小动物的生存权利。如果说,动物咬了人要承担“责任”(通常被人类执行死刑),那么主人不断遗弃宠物,是否也属于一种对我们的“死刑”呢?你们是否也应得到一些惩罚呢?
我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宠物主人,养我们并不是凭你们的一时热情,一只小狗或者一只猫要陪伴你们十多年,你们是否已经做好了长期与我们生活的准备呢?
3
约克夏
维权 消协:宠物维权难 需留意取证
看着身边的小伙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,我觉得特别难过。于是,我向消委会的阿姨和律师叔叔求助,到底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。
宝安区消委会的阿姨告诉我,宝安从来没有接到过宠物纠纷类的投诉。记者姐姐从市里了解到,目前深圳市有不少关于宠物类的纠纷,其中主要是关于宠物销售者服务欺诈及宠物看病引发的纠纷。
关于宠物维权,工商部门和消委会主要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调解纠纷,调解的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引发的纠纷,而购买宠物或宠物消费品、给宠物看病,是否属于“生活需要消费”则很难界定。从另一方面看,我们宠物虽然不是消费者,但主人为我们掏钱消费,如果宠物出了什么问题,主人的利益肯定也受到侵害,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,这些纠纷也只能协商解决。
一些消费者在街头小贩处购买宠物,而且购买时不会索取相关凭证,一旦出现问题,很难找到卖主。因此提醒,购买宠物要到正规有资质和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,购买时需及时索取相关发票、病历等消费凭证,必要时还要与对方签协议,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律师:宠物维权遭遇法律空白
律师叔叔说,对于主人而言,我们宠物具有财产价值和精神寄托的含义,将宠物的属性完全归类为财产有些牵强。所以,如何界定宠物归属是个难题。或许,对于主人我们是“宝贝”,而对于其他人来说,我们什么也不值。
据悉,作为一般的侵权赔偿纠纷,应按照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进行处理。但在医患纠纷中,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。不少宠物主人对相关医学知识了解不多,都是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,自己心里没底。很多宠物医院也不给宠物主人开诊断书和药方,很多宠物主人看完病后,连宠物的确诊病例和危险程度都不清楚,医疗事故的取证很困难,而且多数也不愿意承担鉴定费用。
但是,宠物到宠物医院治疗或者到宠物店消费,其实是与医院或者宠物店的一种服务合同关系。医生应该按照宠物主人的要求给宠物提供治疗、美容等服务。一旦在“服务”中出现问题,只要主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医生有过错,医生或者宠物店就应当赔偿。
也有律师说,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具体的法规可直接适用宠物维权,但按照法律的精神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应该可以适用,宠物出了问题,造成主人的财产损失,消费者如能证明宠物出问题和自己的消费行为有因果关系,可以要求商家赔偿。(图片来源:摄影部落)